我很嚮往國外的家庭醫師制度,只能看固定一個醫師,如果互相沒有信任感醫師或病人都可以解除醫病關係。
台灣因為患者可以自由選擇,所以吃一兩天沒效就再去看一次。開業醫為了怕患者沒有得到緩解沒辦法留住病人,所以只好開很重的藥讓病人很有感。燒一定要退,喉嚨一定不能痛,所以止痛藥就開2-3種。感冒一定加抗生素,而且還要從二線的開始用起,開的比醫院感染科還強。動不動就上類固醇,不然就打針。鼻涕咳嗽不能有,不然阿公阿嬤會抱怨小孩很難顧,所以所有的藥就一起加,一起上。10公斤的就開20公斤的劑量。大人一包藥10多顆。
如果強迫患者只能看固定一個醫師,診所間就不再有惡性競爭的問題。重複就醫減少,每個醫師所需看的病人量減少,就可以好好的診斷和衛教。很多時候藥其實不需要吃那麼多,那完全是信任感不夠所導致。信任感是建立在傾聽和溝通。現行的制度看一個病人只有3分鐘,哪可能仔細得找出所有的問題,也沒辦法有時間跟病人討論用藥。只看三分鐘,連什麼病都搞不清楚,又怕出錯誤只好什麼藥都上趕快打發病人走。如果可以看久一點,診斷的依據 衛教 開的每顆藥的作用 必要性 和可能的副作用都可以解釋給患者聽,這才是醫療品質的提升。